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和《关于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国统办字〔2007〕73号),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08〕11号)(青统字[2008]8号)精神,认真做好全区2008年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发动,为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创造有利环境
2007年国家统计局修改通过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相关单位要对新《办法》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使有关各方及当事人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从即日起至5月底。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须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所属街道办事处报名。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报名截止日前将征订教材数上报区统计局。
根据省局文件规定,凡报名参加2008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由各区、市统计局于6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登陆山东统计信息网:www.stats-sd.gov.cn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二)数据传输时间
8月5日前省局将各区、市报名考生信息和2008年考次下发到市局,由市统计局根据考生确认情况再下发到各区、市统计局,各区、市统计局通过《统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设定考点、编排考场,并将数据于考试前上传市局。考试结束后经省局阅卷,统一下发成绩数据库及考试成绩单。
(三)培训时间
自6月上旬至8月中旬,8月底至9月上旬为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省局统一阅卷。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1]176号文件规定,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费200元,教材费40元。
三、申请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
新《办法》在资格申请与受理等方面进行了修改,根据省局文件精神,为规范办证工作程序,已制定《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程序》,详见附件1。
四、关于换证问题
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自2008年起不再受理《统计证》换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事宜。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办法》的相应规定申请办理。
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所属基层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参加培训考试人员的报名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报名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如下:
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李村街道办事处 87631393 宋海峰
虎山街道办事处 87066809 纪玉生
浮山街道办事处 87899370 袁兆娣
永清路街道办事处 84639859 邓海燕
振华路街道办事处 84628058 胡伟鹏
兴城路街道办事处 84685809 李克勇
永安路街道办事处 84635903 张布国
兴华路街道办事处 84621912 刘绍梅
九水路街道办事处 87602897 赵树亮
湘潭路街道办事处 84831058 张淑琴
楼山街道办事处 84815291 王雪琴
附件:1.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所需材料及要求
2.《统计从业资格报名登记表》
3.《统计从业资格报名登记汇总表》
二○○八年三月十日
1号资格认定通知.doc 下载
(编辑:尹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