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7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现将2007年“五一”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现将节日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
二、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切实安排好每天24小时值班。每班必须安排两名带班领导干部和两名值班人员,带班领导要坐阵指挥,果断处理有关事宜。值班工作要明确责任,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值班电话要固定。要认真做好保密、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防盗和交通安全等各项工作。
三、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设在区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118房间,值班电话:87610800(内线:6118),区长公开电话:87912345,区公共管理指挥中心电话:87899110。各部门、单位节日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必须立即向总值班室和区公共管理指挥中心同时报告。
四、各部门、单位务必于4月26日前将值班安排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行政科(区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103房间)。
五、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节假日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离开青岛市区必须按规定请假。
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青李沧政办发〔2007〕18号)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编辑:荆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