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119号)
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3、单井柱状图及地质资料; 4、水质资料。
申请受理机构: 李沧区农业办公室 地址:李沧区308国道615号 联系电话: 87610783
许可程序: 1、受理; 2、审批; 3、发证。
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李沧区农业办公室 地址:李沧区308国道615号 联系电话: 87610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