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森林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许可条件:
1.符合有关规定;
2.相关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申请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
3.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4.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5.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申请受理机构:
李沧区农业办公室
地址:李沧区308国道615号 联系电话: 87610783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审查;
2.预交植被恢复费;
3.现场勘测;
4.对同意占用林地的,以文件形式批准。
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李沧区农业办公室
地址:李沧区308国道615号 联系电话: 87610783
收费项目、标准:
森林植被恢复费
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与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财综[2002]73号
(编辑:尹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