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许可条件:
1、在规定的采伐限额范围内;
2、完成上年度更新造林任务;
3、未发生重大林业案件。
申请材料:
1、林木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
2、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株数、蓄积量、采伐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文件;
3、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申请受理机构:
李沧区农业办公室
地址:李沧区308国道615号 联系电话: 87610783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实地勘测,对符合规定且在审批权限内的,发给《林木采伐许可证》。
许可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李沧区农业办公室
地址:李沧区308国道615号 联系电话: 87610783
收费项目、标准:
育林费,工本费。销售额的5%,《林木采伐许可证》工本费1.5元/证。
收费依据:
《山东省育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6号
(编辑:尹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