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及《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青发[2004]23号)。
申请材料:
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广告公司还应提供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广告位置产权单位同意证明(有管理权单位同意证明);广告高设置前的现场照片;模拟设置广告的效果图。
(备注:横幅、充气拱门、彩旗、升空气球等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不需要广告公司提供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广告位置产权单位同意证明(有管理权单位同意证明);广告高设置前的现场照片;模拟设置广告的效果图)。
申请受理机构:
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87639918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2、审查资料3、现场勘察4、颁发许可证
许可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址:书院路62号 联系电话:87639918
(编辑:尹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