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株以下且胸径不足10cm审批;4株以上20株以下或胸径在10cm以上的树木审核)
许可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园林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与申请对象有关的政府文件(政府确定的项目可以提供该项资料,不是政府确定的其它项目可以不提供该材料);与申请项目有关的建设工程文件(根据申请项目性质的不同分别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如单位申请、电力抢修、自来水抢修等情形可以不提供以上三证,道路施工等工程只需提供规划许可复印件即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单位申请电力抢修、自来水抢修等情形可以不提供此证);规划用地总平面图;树木抚育更新材料;植被位置图。
申请受理机构:
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87639229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2、审查资料3、现场勘察4、颁发许可证或报市林业局
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址:书院路62号 联系电话:87639229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类别 规格 单位 赔偿金额(单位:元)
损伤 死亡 迁移 [青政发(1993)9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绿化补偿费缴纳办法》和《青岛市城市树木(花草)赔偿费及绿地占用费标准》的通知
落叶乔木 胸径不足5cm 株 5-25 50 20
胸径5-10cm 株 50-90 150 40
胸径11-15cm 株 60-100 300 50
胸径超过15cm,
每增加1 cm,赔偿费增加 株 30 100 40
落叶灌木 冠幅不足0.5m 丛 10-25 40 20
冠幅0.5-1m 丛 30-50 80 40
冠幅超过1m 丛 60-100 160 80
折损落叶树木枝条 直径不足1 cm 枝 2
直径1-3 cm 枝 8
直径超过3 cm,
每增加1 cm,赔偿费增加 枝 3
摘花摘果 牡丹、芍药、月季、玉兰、厚朴等 朵 5
菊花、大丽花等 朵 2
灌木花 枝 5-10
果实 个 3-15
草皮 各种草坪 ㎡ 5-20
(编辑:尹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