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
1.有明确的机构名称、组织章程、管理制度;
2.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不少于30平米)、办公设施和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3.有3名以上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应业务知识,并持有《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2)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文本;(3)办公场所合法使用证明;(4)有效的资金信用证明;(5)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身份证及职业介绍资格证书;(6)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
申请受理机构:
李沧区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地址:李沧区枣园路17号 联系电话:87892132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2、审查材料;3、批准。
许可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李沧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李沧区308国道615号 联系电话:8761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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