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的国旗升挂和使用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区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对春节期间的升挂国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节日期间,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重点路段升挂国旗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单位高度重视,升挂国旗的自觉性较高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绝大多数单位高度重视国旗升挂工作,确定了政治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驻区各单位,中小学校升挂较为规范,国旗和升挂设施更新维护及时,悬挂正规,位置醒目。虎山街道办事处、永安路街道办事处、楼山街道办事处、李村街道办事处、永清路街道办事处都按时报送国旗检查情况。
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
在国旗升挂情况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升挂国旗,如书院路农业银行、书院路农村信用社、京口路中国银行、李村网通公司等;二是少数单位国旗升挂未完全符合国旗升挂要求,国旗破损、褪色,国旗未升挂至旗杆顶端。
节日期间升挂国旗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立即纠正在国旗使用和升挂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国旗尊严,确保国旗升挂工作的严肃性。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力度,把规范升挂和使用国旗作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增强市民国家观念的有效活动形式;二是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金融机构、外资、合资、私人企业等单位的国旗升挂行为;三是各企事业单位、居委会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升挂国旗,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
(编辑:荆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