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区检察院依托办案,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析案机制,认真剖析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内因外因,研究预防对策,从根本上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检察干警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存在着普遍的共性问题,大多数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均是未成年人,同时,双方的法律意识都非常淡漠,其家庭也对其教育失控,从而导致未成年人逐渐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有效的管理确实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和全社会要从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就是关心祖国未来的高度重视青少年工作。当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政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政法机关要结合办案或重要节假日,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及时与工商、公安、城管、文化稽查等部门协作,下大力气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或单位涉及未成年人的侦查、审判、关押、改造场所的协调配合,使其环节不失控,特别是对已做过处理的青少年,更应积极配合抓好教育管理,防止这些人流向社会后失控,造成家庭与学校、家庭与当地公安机关均无法管理现象。
二是家长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对子女的教育管理。针对姚案所反映出的问题,每个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个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一方面,近年来一些不健康文化制品的泛滥,某些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的问题,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因素;另一方面,我们发现青少年犯罪或多或少都与家庭的教育与管理的缺陷有关。古人说“子不教,父之过”。做家长的,除了给予孩子物质条件外,还应给孩子精神营养,使孩子不但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还拥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道德素质,否则我们会因此而付出巨大的代价,那是令人遗憾和痛心疾首的。为了避免孩子受害,为了防止孩子失足,为了珍惜家庭幸福,家长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教育方法,优化监护效果,给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除去自身的表率作用外,还应该对自己的子女加强教育管理,针对青少年适应社会的能力还不够全面的特点,尽量减少让其涉及一些不健康的活动,特别是应让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其通过知识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正确看待人生。
三是要强化打击。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本着积极的态度狠狠地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特别对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抢劫等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经发现坚决查办,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或屡教不改、且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未成年团伙犯罪,该查办的查办,不能纵容和姑息。
(编辑:荆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