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科学分解执法职责,准确设定执法岗位,深化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快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步伐,2007年1月份以来,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对全区44个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2336项行政执法行为的分解工作。针对该项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法制办坚持“积极动员,全面部署,典型引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的指导思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该项工作。
一、精心组织,动员部署
2007年1月11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分解执法职权和确定执法责任工作的通知》(青李沧政办发〔2007〕1号),区政府法制办积极动员,公布了职责分解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部署了开展职责分解工作的具体步骤、时间安排,提供了每一类别具体执法职权分解的示范文本和参考资料,并就各部门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和具体指导。
二、计划明确,定期督查
针对职责分解工作任务量大、时间跨度长的特点,法制办采取了“两化一查”工作措施,以保证职责分解工作按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是工作计划具体化。法制办借鉴去年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经验,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摈弃“一刀切”的工作模式,以部门工作量大小为依据,制定了针对不同部门采取不同要求的职责分解工作计划。
二是工作时间明确化。在职责分解的进度和时间上,法制办要求各部门要坚持“工作量小的要提前,能提前的不落后”的工作原则,并根据区政府的总体安排对工作步骤和时间进一步具体化,分阶段、分任务的制定了详细的时间安排。
三是对分解工作定期督查。为保证全区职责分解工作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开展,法制办定期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照既定计划完成工作的部门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计入年终考核。
三、典型引路,有效指导
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结果,法制办组织工作人员根据分解要求进行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反复研究报送的职责分解结果,对有疑问的地方及时核对,从分解的42项行政许可、1587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确认、57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征收、12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裁决、584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共八大类职责中,每一类选出最符合标准的一项作为模板,在全区各个部门进行推广,从而实现了职权和责任分解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化。
四、认真审核,确保质量
一是分工负责,交叉检验。法制办在整个职责分解工作中,除坚持有效指导、经常督查外,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结果,采取定人定责定量的方式分工负责,每个人负责8-9个部门,经初步审查修改后,再互相交叉检验。
二是把握标准,严格要求。法制办在整个审查过程中,准确把握各项审查标准,如: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将梳理确定的行政执法职权全部分解落实到各执法机构和岗位,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扩大或者遗漏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的情形等等。凡是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分解的,法制办都要求各相关单位重新进行分解,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编辑:尹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