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提高街道机关工作绩效,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湘潭路街道参照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湘潭路街道2007年机关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自湘潭路街道实施科室考核以来,在调动科室工作积极性方面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在考核标准等方面不够明确,考核办法可操作性不强。2007年,街道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了《湘潭路街道2007年机关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尽量使科室考核标准科学化、考核程序简明化,提高考核办法可操作性。
科室考核以街道机关各科室为对象,由街道机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分为季度考核、日常考核和评议三种形式。其中,季度考核内容为各科室主要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日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集体学习等情况;评议包括社区、企业的社会评议。考核结果以季度业务职能目标考核分数高低为依据,参考日常考核和评议情况。日常考核扣分达到20分以上的科室取消进入优秀科室的资格,扣分达到40分以上的科室取消进入良好科室的资格;被2个以上(含2个)单位评议为“差”等次的科室取消进入优秀科室的资格。街道每季度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对优秀和良好科室予以奖励,并将科室考核等次与科室负责人的个人考核挂钩,不合格科室的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湘潭路街道2007年机关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实施,明确了科室工作目标,增强了科室争先创优的压力和动力,是加强街道机关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机关建设清新从政文化的实践行动。
(编辑:尹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