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会字第027号
提议代表:刘卫华、姜法贞
事由:关于李沧西部铁路以西居民区安装燃气管道的建议
内容:李沧区铁路以西的居民区,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均未通上燃气管道,广大居民迫切要求政府能给通上燃气管道。这样,即提高了城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又减少了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希望能给予解决。
交办意见:请建管局办理。
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关于对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27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姜法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沧口西部铁路以西居民区安装燃气管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沧口西部铁路以西居民区安装燃气管道问题,属于青岛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职责范围,不属于我区管的市政设施。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立即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联系,青岛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答复,需尽快解决沔阳路周围区域燃气调压器的位置。由于,该问题涉及土地、规划问题,我局将协调青岛泰能燃气集团公司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落调压器的位置,在此过程中,也请您给予支持和帮助,待位置落实后,我局将积极配合青岛泰能燃气集团公司办理相关掘路手续。
2006年2月28日
(编辑:尹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