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会字第008号
提议代表:孙爱玲
事由:枣山路安装路灯
内容:枣山路从152号至324号此段道路两侧无路灯,居民晚上出行经常遇到被抢包之类的事。建议有关部门给此路段安装路灯。
交办意见:请建管局办理。
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关于对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孙爱玲代表:
您提出的枣山路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您提的枣山路无路灯,居民晚上出行,经常遇上被抢包的事,要求安装该路路灯的建议后,我们立即到该路查看,经查看,该路有路灯,但是路灯电缆被盗割严重。我们和青岛市路灯管理处取得联系,路灯管理处也表示该处路灯电缆线被盗,是造成该路路灯不亮的原因,2005年青岛市被盗路灯电缆情况较多,路灯处将统一向市建委申请资金,恢复路灯电缆线,使该路路灯亮起来。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系路灯处,争取枣山路路灯早日亮起来。
2006年2月24日
(编辑:尹兆磊)